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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农用地综合整治任务要求?
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,农用地综合整治的核心任务要求围绕耕地保护、质量提升、生态优化和布局调整展开,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
一、耕地数量提升
新增耕地目标
顺利获得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、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等措施,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整治区域内原有耕地面积的 5% 。例如,某试点地区原有耕地1000亩,整治后需新增至少50亩耕地。
耕地占补平衡
严格遵循“先补后调”原则,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符合“占优补优”要求,新增耕地需可实测、可追溯。
二、耕地质量提升
基础设施完善
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配套灌溉排水、田间道路、输配电等工程,改善农机作业条件。修复退化耕地,治理水土流失,消除土壤障碍层,提升土壤肥力。
耕地连片集中
顺利获得“小田并大田”改造,合并零星破碎地块,有助于农田“优质、集中、连片”,适应农业机械化、规模化经营需求。
三、耕地生态化改造
生态基础设施
采用生态护坡、泥结石道路等材料,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。设置生态缓冲带,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,修复小微湿地、坑塘等自然生境。绿色农业推广
鼓励间作轮耕、绿植覆盖等生态种植方式,增强蓄水保土能力,减少面源污染。
四、耕地布局优化
空间调整原则
将山上耕地逐步调至山下,河道湖泊内不稳定耕地调出,优化生产空间布局。引导园林地“上坡”、耕地“下坡”,确保耕地布局符合自然地理格局。
永久基本农田调整
调整零星破碎地块,确保调入地块平均坡度≤调出地块,整治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质量有提升。城镇开发边界内“开天窗”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保留,确需调整的需在县域内补划。
五、实施管理要求
规划衔接
农用地整治需与国土空间规划、村庄规划衔接,明确地块位置、面积、整治措施等,并上图入库。
年度核算与监测
召开耕地数量、质量年度核算,严防阶段性流失影响考核。利用卫星遥感、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系统进行动态监管。
权属与程序合规
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,需编制方案并纳入村庄规划,确保程序合法。非农建设需办理审批手续,避免新增违法用地。
农用地综合整治以“数量有增加、质量有提升、生态有改善、布局更优化”为目标,顺利获得工程措施与生态手段结合,有助于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。实施中需严格遵循耕地保护红线,强化规划管控与动态监测,确保整治成效可量化、可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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